互联网2023-08-22 21:59:59
【#少年沉尸公厕案再审 被告改判死缓# 不是从死刑改判无罪,而是先改判无罪后改判死缓,期间还历经11次庭审,这判决确实很罕见】
这年头,经常有些死刑犯被改判的案例,大多数是被改判无罪,因为案件是冤假错案。
(资料图)
但安徽16岁少年被抛尸公厕案,剧情却与此大相径庭。
2007年,安徽阜阳16岁少年被发现沉尸原区政府内公厕,消息一出,引发舆论骇然。
案子本来3年都没进展,结果到了2010年5月,迎来了峰回路转:被关押在颍上县看守所的盗窃犯刘某检举,左德刚等三人共同杀害了少年受害者。
这案子随后一波三折:开始左德刚被判故意杀人罪,获死刑;2020年7月6日,安徽高院立案复查,认为原判决有错误;2020年8月5日,安徽高院又对左德刚案启动重审,今早又改判死缓……这期间,左德刚刚被放出来43天。
不得不说,此案与近年来引人关注的绝大多数涉及死刑再审案件基本都是改判无罪不一样,是从无罪改判死缓。
可能很多人都不理解:这样改来改去,意义何在呢?
答案是:意义就在于,守住了程序正义。
法律要不枉不纵,是他做的,不能姑息;不是他做的,不能屈打成招。
左德刚杀害少年的疑点就在那,只不过现有证据尚达不到判决他死刑立即执行的证明标准,所以改判他无罪,肯定不足以服人心;判他死刑,又可能过重。
不枉不纵,最为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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